根据2008年1月学院党政联席会精神,现决定启动第二届学院学术(学科)带头人、专业带头人、课程建设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的第二次申报及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人员范围:除第一届学术(学科)带头人、专业(课程)带头人和2008年1月已通过公示的第二届学术(学科)带头人、专业带头人、课程建设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外的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。其中,2007年12月已报名且经教务处、科研处初审合格者本次不再报名,需提交目标任务书及监测办法,并做好参加系部答辩及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的准备。
二、教学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: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。
四、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,严格遵循评选程序,组织本部门人员申报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五、有关选拔和管理办法、申报表等资料,请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;
附:请各部门尽快完善已通过公示的第二届学术(学科)带头人等人员提交的目标任务书和监测办法(电子文档),并交人事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