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学院先进集体的会议纪要
2016年6月13日,党委书记司徒渝在行政楼203会议室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,研究学院先进集体评选事宜,决定如下:
自本年度起,学院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调整为:
一、参评单位:学院各教学系(部)、处(室)。
二、参评条件:符合党委、行政关于先进集体评选的条件且上年度目标考核为二等奖以上。
三、评选程序:部门申报,考核评比,党委审批。
四、评选名额:学院教学系(部)、职能部门总数的1/3左右。
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由党委副书记杨跃、纪委书记郑辅春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党委同意后实施。
2016年6月13日
关于学院先进集体评选扩大到学院二级部门下属教研室、班(组)的会议纪要
2016年6月22日,党委书记司徒渝在行政楼203会议室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,进一步研究学院先进集体评选事宜,决定如下:
在6月13日党委会确定的参评单位为“学院各教学系(部)、处(室)”的基础上,扩大到学院二级部门下属的教研室、班(组),即:参评单位为“学院各教学系(部)、处(室)及学院二级部门下属的教研室、班(组)”。同时,加强对申报部门的考核和评审。
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由党委副书记杨跃、纪委书记郑辅春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党委同意后实施。
2016年6月23日